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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一)

文章来源: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     2023年08月18日

  抽样

  在商品条码印制质量的检验中,应根据检验的类别和适用的抽样标准制定抽样方案,常见情况分别为:连续批的有数个厂商可供选择的购入检查和有确定用户的出厂检验;单批的购入、工序和出厂检验;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供需双方验收检验,在合同中有抽样约定的,按约定确定抽样方案;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监督总体量大的场合;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监督总体量小的场合;商品条码质量监督复查。

 

  检测条件

  温度和湿度:检测室温度23℃±5℃,相对湿度30%~70%。

  照明:人工测量的照明,采用D65光源的模拟体(色温5500K~6500K),顶光照明,照度500 lx~1500 lx。条码检测仪测量的照明,检测工作区域照度应符合条码检测仪的技术要求,如无要求时检测工作区域的照度不大于100 lx。

  检测设备:条码检测仪应能按GB/T 14258—2003的规定测量扫描反射率曲线参数值。条码检测仪应符合ISO/IEC 15426-1中一致性要求的规定。测量光波长为670nm±10nm。测量孔径的选择见图1。测量光路应符合GB/T 14258—2003中4.2.1.3的规定。以氧化镁(MgO)或硫酸钡(BaSO4)作为100%反射率的基准。

图1 测量孔径的选择

  长度测量仪器:空白区宽度测量仪器选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1mm的长度测量仪器或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mm的条码检测仪。Z尺寸、条高测量仪器选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5mm的钢板尺,适用于人工测量。

 

  被检样品应尽可能使被检条码符号处于设计的被扫描状态对其进行检测。对不能在实物包装形态下被检测的样品,以及标签、标纸、包装材料上的条码符号样品,可以进行适当处理,使样品平整、大小适合于检测,且条码符号四周保留足够的固定尺寸。对于不透明度小于0.85的符号印刷载体,检测时应在符号底部衬上反射率小于5%的暗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