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起草,由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结合我国商品条码在储运包装商品中的实际应用情况,规定了储运包装商品的术语和定义、编码、条码表示、条码符号尺寸与等级要求及条码符号放置。本标准适用于储运包装商品的条码标识。本期先为大家介绍储运包装商品相关编码信息。
代码结构
储运包装商品的编码采用13位或14位数字代码结构。13位储运包装商品的代码结构与13位零售商品的代码结构相同。储运包装商品14位代码结构如图。
储运包装商品代码含义
储运包装商品14位代码中的第一位数字为包装指示符,用于指示储运包装商品的不同包装级别,取值范围为:1,2,…,8,9。其中:1~8用于定量储运包装商品,9用于变量储运包装商品。第二位到第十三位数字为内部所含零售商品代码前12位,是指包含在储运包装商品内的零售商品代码去掉校验码后的12位数字。最后一位为校验码。
标准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代码编制
标准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是多个相同零售商品组成标准的组合包装商品。标准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的编码可以采用与其所含零售商品的代码不同的13位代码,也可以采用14位的代码(包装指示符为1~8)。
混合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代码编制
混合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是多个不同零售商品组成标准的组合包装商品,这些不同的零售商品的代码各不相同。混合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可采用与其所含各零售商品的代码均不相同的13位代码。
变量储运包装商品代码编制
采用14位的代码(包装指示符为9)。
同时又是零售商品的储运包装商品代码编制
按13位的零售商品代码进行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