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才培养 > 条码知识

【标准解读】商品条码 物流单元编码与条码表示(三)

文章来源: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     2023年08月18日

  物流单元标签

  一个完整的物流单元标签包括三个标签区段,且从上到下的顺序通常为:承运商区段、客户区段和供应商区段。每个区段均采用两种基本形式表示一类信息的组合。标签文本内容位于标签区段的上方,条码符号位于标签区段的下方。其中,SSCC条码符号应位于标签的最下端。标签实例见下图。

图1 包含供应商、客户与承运商区段的标签

 

  SSCC是所有物流单元标签的必备项,其他信息如果需要应配合应用标识符AI使用并符合附加信息代码结构的规定。

  承运商区段通常包含在装货时就已确定的信息,如到货地邮政编码、托运代码、承运商特定路线和装卸信息。

  客户区段通常包含供应商在订货和定单处理时就已确定的信息。主要包括到货地点、购货订单代码、客户特定路线和货物的装卸信息。

  供应商区段通常包含包装时供应商已确定的信息。SSCC是物流单元应有的唯一的标识代码。

  客户和承运商所需要的产品属性信息,如产品变体、生产日期、包装日期和有效期。批号(组号)、系列号等也可以在此区段表示。

 

  标签尺寸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105 mm x 148 mm(A6规格)或148 mm x 210 mm(A5规格)两种尺寸。当只有SSCC或者SSCC和其他少量数据时,可选择105 mm x 148 mm。

 

  技术要求

  物流单元标签上的条码符号应符合下列和GB/T 15425-2014 商品条码 128条码标准的相关规定。

  ——X尺寸最小为0.495mm,最大为1.016mm。在指定范围内选择的X尺寸越大,扫描可靠性越高。

  ——条码符号的高度应大于等于32mm。

  条码符号的条与空应垂直于物流单元的底面。在任何情况下,SSCC条码符号都应位于标签的最下端。

  供人识读字符可以放在条码符号的上部或下部,包括应用标识符、数据内容、校验位,但不包括特殊符号字符或符号校验字符的表示。应用标识符应通过圆括号与数据内容区分开来。供人识读字符的高度不小于3mm,并且清晰易读,位于条码符号的下端。

  条码的符号等级不得低于1.5/10/670,条码符号的检测和质量评价见GB/T 18348-2008 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标准的相关规定。

  标签的文字与标记包括发货人、收货人名字和地址,公司的标志等。标签文本要清晰易读,并且字符高度不小于3mm。

  人工识读的数据由数据名称和数据内容组成,内容与条码表示的单元数据串一致,数据内容字符高度应不小于7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