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才培养 > 条码知识

适用于跨部门监管的农产品追溯编码(一)

文章来源: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     2023年08月18日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食”的需求已经从“吃饱”向“吃好”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热点和焦点话题。

  随着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以及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普及,农产品追溯在责任主体、政府监管两方面出现了新的特征。

  现代农产品经营呈现“远距离,多环节,大流通”的特点,农产品责任主体不仅是生产者,还涉及收购、储藏、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新的问题。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新的构架涉及农业、食品药品、卫生等多个部门。但由于不同主管部门、不同追溯体系、不同供应链环节中针对农产品主体企业及追溯单元没有统一的编码体系,导致现有追溯系统难以实现全环节、全地区、全产品的覆盖,难以实现全国统一监管,于公众也不能实现全供应链一体化追溯。

  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追溯编码及标识技术标准,用规范引领和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是实现多部门监管工作无缝衔接的有效方式,符合政府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社会公众获取安全可靠农产品的迫切需求。

  本文将基于GS1编码体系及GS1食品追溯标准要求,探索建立一维条码与二维码相互兼容、相互补充的农产品追溯条码技术应用,从而满足农产品全供应链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储运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社会大众对农产品结算、质量安全追溯等的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需求。

 

  农产品追溯编码及标识对象

  农产品追溯所涉及的编码及标识对象主要包括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范围的农产品追溯单元、参与方及位置。

  农产品追溯单元为即将进入流通领域的预包装农产品。

  农产品追溯参与方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及其供货方等。

  农产品追溯位置包括农产品追溯单元交货地、农产品追溯单元供货地块等。

 

  编码原则

  唯一性 编码与其所标识的对象一一对应,即一个代码仅唯一表示一个编码对象。

  稳定性 结合农业产业链、农产品特性等因素,编码在较长时间内稳定有效,不发生重大变化。

  统一性 在全球范围内统一编码,保证编码在开放领域中能够使用。

  可扩展性 代码应留有适当的后备余量,以适应一定时间内不断扩充的需要。

  可追溯性 从农产品供应链下游至上游,识别一个或一批特定的农产品单元。

 

  农产品追溯单元一维条码编码及标识

  农产品供应链中,根据不同流通层级,可将农产品追溯单元分为零售单元、储运包装单元、物流单元。

  • 零售单元是指单独的、不可再分的独立包装的零售农产品。

  • 储运包装单元是由一个或若干个零售单元组成的用于订货、批发、配送及仓储等各种活动的各种包装的农产品。它可由同类农产品零售单元组合而成,也可由不同类农产品零售单元组合而成。

  • 物流单元是在农产品供应链过程中为运输、仓储、配送等建立的包装单元。物流单元是装运级别的物理单元,由农产品储运包装单元构成。如:将10箱土豆和8箱西红柿装运在一个卡车上,该卡车即为一个装运单元。

 

  针对不同流通层级农产品单元在整个供应链各环节中不同特性,选择不同的编码方式和条码类型进行编码及标识,详见表1。

表1 不同层级农产品追溯单元编码及标识

编码对象

代码结构

说明

条码类型

零售单元

GTIN-13

6971234567895

拟出售给终端消费者的贸易产品

一维条码:EAN-13

储运包装单元

GTIN-14

16971234567892

固定重量储运单元

一维条码:ITF-14 or GS1-128

GTIN-14

96971234567895

可变重量储运单元

一维条码:ITF-14 or GS1-128

(01)96971234567895(3011)001500

可变重量储运单元.

含产品附加信息

一维条码:GS1-128

物流单元

SSCC(01)069712345600000018

用于标志物流单元

一维条码:GS1-128

             注:固定重量产品通常按照销售单位定价而非按重量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