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中药产品贸易项目、产地、单位、等级、生产日期、批次号、系列号、数量等产品标识内容信息的编码与表示。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包含中药饮片、草药、中药材、中药配方颗粒、中药超微饮片、中药超微配方颗粒,不包含中成药)供应链管理、监督管理流程中的信息处理和中药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交换、处理与互联互通。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深圳市中医药企业标准联盟、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中药协会、中国中药公司、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一致药材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医药学会、位元堂药厂有限公司(香港)、深圳市华辉药业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廖利平、吴培凯、黎志文、孙勇、周哲、黄曼雪、张敖、翁思妹、徐美渠、韩树文、杨莹曦、吕亦华、曾庆明、曾长龙、梁东、任继伟、赵霁飞、任冠华、孙广芝、王桂华、兰青山、吴旭生、黄剑帆、赵玉合、张宜寒、许冬瑾、唐雄伟、邓雪枝、谌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