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标准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9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标准对条码行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发挥条码作为产品数字身份证的作用,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依据《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秘书处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化妆品编码领域国家标准等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应注重与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协调,不得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技术指标总体应高于(优于)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以利于条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市场发展和创新需求,以促进条码行业产业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以条码行业产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国内外市场竞争需求为主要方向。

(三)申报项目不得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交叉重复。

二、申报要求

(一)团体标准项目

1.申报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和验证。

2.申报项目应在技术、管理、应用、服务、产品等方面具备广泛的市场需求,鼓励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标准制定。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应有较成熟的研究成果或应用实例做支撑。

3.鼓励科研院所、企业、教育机构等不同性质和地域的单位共同参与,对标国内、国外先进标准,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和一致性,鼓励具有国际背景的单位和人员参与标准研制。

4.鼓励企业将现行具有行业共性的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

5.标准经费由标准发起单位、参与单位共同承担。

6.申报文件应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二)化妆品编码领域国家标准项目

1.标准项目应由 3 家以上(含)成员单位联合申报并明确标准项目牵头单位和标准项目负责人;标准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是标准项目所属工作组成员单位。

2.申报单位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2)牵头承担的化妆品编码领域国家标准项目未按时完成的,不得申报新的国家标准项目;3)同一单位牵头申报的标准项目不得超过两项(修订、采标标准除外);4)申报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承担的标准项目撤销或终止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化妆品编码领域的国家标准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不得同时承担两项以上在研的化妆品编码领域国家标准项目;2)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技术专业职称);3)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申报流程与申报时间

 (一)团体标准项目

申报单位提交《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与《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团体标准草案》(附件2),若涉及专利,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二)化妆品编码领域国家标准项目

申报单位提交《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与《化妆品编码领域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及草案,若涉及专利,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纸质版文件邮寄至协会秘书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文件(word版和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须保持一致。

(四)协会分支机构可转发本《通知》部署的申报工作。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娇

电话:010-84295514

邮箱:yuj@ancc.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大厦B座526

邮编: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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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

附件2:《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团体标准草案》

附件3:《化妆品编码领域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               

 2025219日